以前国家过于重视小麦、水稻和玉米生产,导致粮食价格下跌,种传统大田作物收益下降。去年国家提出了“大食物”的概念,大力鼓励种植各种杂粮,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说说小杂粮里的大门道:
一、小杂粮有“5个区”
2016年开始,杂粮产业迎来发展的机遇,国家发布了《2016全国杂粮生产指导意见》等文件,将全国划分为5个区,指导杂粮产业发展。
1.东北杂粮区:
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三省和内蒙古东部
重点鼓励作物:适度发展芸豆、绿豆等,适当扩种大麦、糜子、谷子、高粱种植,适当发展适宜于机械化收获的豌豆种植,适度恢复荞麦生产规模。
2.华北杂粮区:
山西、河北两省和内蒙古中部
重点鼓励作物:适度发展谷子、糜子、荞麦、高粱、燕麦等生育期短、耐旱、耐瘠薄等杂粮种植,恢复豌豆、蚕豆、芸豆、绿豆、小豆等豆科作物种植面积。
3.西北杂
陕西、甘肃、宁夏及青海海东地区
重点鼓励作物:因地制宜发展糜子、荞麦、谷子、燕麦、大麦生产,扩大蚕豆、豌豆、草豌豆、小扁豆、鹰嘴豆等豆科作物种植面积。
4.青藏杂粮区:
西藏、青海两省及甘肃、四川、云南部分地区
重点鼓励作物:稳定青稞生产,保障藏区口粮供应,适度发展豌豆、蚕豆、荞麦等其他杂粮杂豆。
5.西南杂粮区:
云南、贵州、四川、重庆、广西等省
重点鼓励作物:发展苦荞、芸豆、蚕豆、薏苡、豌豆生产,水稻区域利用冬季休闲时间发展冬种蚕、豌豆,烟草种植区发展豌豆种植。
二、小杂粮补贴政策
1.农业支持保护补贴
只要种地就有补贴,补贴资金采用“一本通”存折方式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,全国各县补贴标准不同,一般为30-230元/亩。
2.小杂粮直接补贴
山西2016年对全省种植谷子、高粱、燕麦、荞麦、豆类及其他杂粮作物(不含油料、麻类、薯类作物)种植户实行良种补贴,标准为69元/亩,并可以享受规模经营补贴政策。黑龙江、内蒙、山东、河北等地区也已出台相应的补贴政策!
3.农业技术推广财政补助资金
如果你从事杂粮种植,引进了新品种,或者在农产品的储藏、保鲜、干燥、包装初加工环节引进新技术,可以申报该项目。补贴资金在50-100万左右。
申报主体:农民专业合作组织、种养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。
4.小杂粮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
小杂粮由于长期沿用传统留种方法种植,致使产量低下,品质下降,通过建设小杂粮种子繁育基地建成后,可显著提高小杂粮的产量和品质。该项目补贴资金在100万左右。
申报主体:农民合作社、种养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业企业、种子企业等。
5.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
补助方式:先建后补,新建的粮食储藏库和烘干设施,补贴资金和标准固定,1-34万。
补助流程: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并获得批准建设完成的初加工设施,经县级农业、财政等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,由县级财政部门向实施对象兑现补助资金。
6.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项目
建设内容:粮食种植基地建设,粮食烘干塔机井建设。
资金额度:具体补助数额不定(参考:合作社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30~80万元,涉农企业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50~100万元,专业大户、家庭农场等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20~40万元。)